#13 合神心意的婚姻

By 鲍勃·考夫林

引言

我已经记不清具体何时遇见我的妻子朱莉(Julie),但有个瞬间令我难忘。

那是1972年的情人节,当时我们正在读高三。我送给她一张手工卡片,上面写着:“喜乐不在事物中,而在我们心里……尤其在你身上。”

这饱含真情的举动,是为了鼓励那个看起来有些内向的女孩。作为毕业班学生会主席、唱诗班的伴奏,再加上自认颇受欢迎的人,我觉得朱莉会很荣幸收到我的卡片,就像另外16位收到我卡片的女孩一样。

那些女孩是否因此感动,我无从知晓。但朱莉确实回应了我。她写了一封长信,告诉我她很喜欢我,非常喜欢。可我送那张卡片,本意并不是想和她发展更深的关系,至少不是和朱莉。于是我在她面前变得举止尴尬,还给她写了首歌《你走你想走的路》。具体内容不提也罢,总之核心是:“我们可以做朋友,别把我当你的‘男’朋友。”

但朱莉没有放弃,最终打动了我(也磨服了)。她做的布朗尼蛋糕特别好吃是其中一个原因,而且她也有车。那年夏天我们开始约会,到了秋天,我去了天普大学,而她则去了一个马术表演农场工作。

一年后,她申请了天普大学,并且被录取了。我们虽仍在约会,我却开始怀疑她是否“命中注定之人”。于是,那年感恩节,我带她看完电影《往日情怀》之后,就和她分手了。我知道,这做法显得我比较“绅士”。

在接下来的两年里,我们的对话大多是我劝她要在主里喜乐(那时我们俩都已经成为基督徒了),并建议她去别处寻找爱情。但渐渐地,神借着朱莉显露出我内心深处根深蒂固的骄傲。我自己大概只能打3分,却希望她能是个10分的人。我开始意识到,尽管我一再拒绝,却没有人能像朱莉那样爱我。没有人像她那样忠贞、鼓舞人心又慷慨大方。而当我与主亲近时,我清楚地意识到,我应当娶她为妻。

于是,在我们分手两年后的又一个感恩节,我向朱莉求婚了。不可思议的是,她答应了。五十多年过去了,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感恩她当时的决定。

我以这个故事开头,是为了强调一个事实:神乐意将看似无望的关系,转变为彰显他荣耀的见证。我们的缺陷、罪愆、软弱与盲目,既不会令他却步,也不会使他惊讶。相反,在他智慧与主权的手中,这些都成为了他成就工作的器皿。正如世上没有完美的夫妻,同样也没有不可救药的夫妻。

或许你目前单身,或是新婚燕尔,又或是已结婚数年。你可能正享受蜜月期的甜蜜,或是想要巩固已经稳固的感情。又或者,你开始觉得婚姻并非如想象中那般美好,可能正拼命四处寻找希望,不知自己还能坚持多久。

无论你身处何种境况,我盼望这份实践指南能为身为现任或未来配偶的你带来新的信心,并让你惊叹神设立“婚姻”这一关系时所彰显的智慧与慈爱。

在当今的文化环境中,婚姻正遭受来自各方的攻击。人们对谁能结婚、婚姻中可以有几个人、甚至婚姻是否有必要或是否值得追求等问题感到困惑且存在分歧。因此,我们要转向那唯一权威、可信且永恒的源头:神的话语。以下四条圣经真理将指引我们接下来所有的讨论。

婚姻出于神

倘若婚姻是人所设立的,我们自然有权定义它。但正如耶稣所说,婚姻是神“从起初创造的时候”便设立的(可10:6)。神亲自主持了第一场婚礼。从创世记最初的篇章,我们就能看出神对婚姻的心意。

  1. 婚姻唯独存在于两个人之神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了第一对夫妻,“造男造女”(创1:27)。神起初并未设立三人或四人的婚姻。虽然生育儿女使婚姻扩展为家庭,但婚姻盟约始终专属于夫妻二人。亚当、夏娃之后不久便出现了一夫多妻的现象(创 4:19),恰恰显明罪如何侵蚀人心。正是这种排他性与局限性,神将通奸、婚前性行为以及其他婚姻盟约之外的性关系视为不正当、具破坏性且违背他的设计(箴5:20-23;6:29、32;7:21-27;林前 7:2-5;帖前 4:3-7;来13:4)。
  2. 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合。缔结婚姻的两人并非相同性别。婚姻的起源不是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的结合。神从亚当身上取下一根肋骨,“造成一个女人,领她到那人跟前”(创2:22)。虽然同性之间也能建立深厚有意义的关系,但在神眼中,这绝不能称为婚姻。
  3. 婚姻是神将二人合。当耶稣对法利赛人说,夫妻二人成为一体(引自创2:24)时,他接着说:“所以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开”(可10:9)。神使亚当和夏娃结合,并非只在他们二人“相爱”之时,而是终身的盟约。
  4. 婚姻包含独特的角色。神在人类堕落之前(创3:6),就已为男人和女人,特别是夫妻之间,设定了不同的角色。虽然亚当和夏娃同是按神的形像所造,在完成“生养众多,遍满地面,治理这地”(创1:28)的使命上具有同等重要性,但他们各自承担着独特的责任。

神在创世记2:15吩咐亚当修理看守伊甸园,但并未让他独自承担。神为他造了夏娃,作“相配的帮助者”(创2:18)。有人认为,因为圣经有时也用“帮助”形容神的作为(出18:4;何13:9),这个词也可以在男女之间的关系当中互换使用。但亚当从未被称为夏娃的帮助者,这表明他被赋予独特的领导职责。亚当先被造(创2:7),受命修理看守园子(创2:15),为万物和妻子命名(创2:20,3:20),并且神吩咐他要离开父母,这预表了将来他们也要成为父母(创2:24)。

这些角色的区别在新约中得到了确认和阐明(弗5:22-29;西3:18-19;提前2:13;林前11:8-9;彼前3:1-7)。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3:28强调的,夫妻在神面前的接纳程度、地位平等性和价值尊严毫无差别。但妻子蒙召以跟随和支持丈夫为独特的喜乐与责任,正如丈夫也以带领、爱护和供养妻子为特权。

婚姻是美好的

或许你成长在一个父母常年争吵的家庭,又或许你正承受着痛苦离婚带来的创伤。也可能你身边几乎没有婚姻幸福的榜样。我和朱莉结婚那年,我的父母、她的父母,还有我们的牧师,都相继离婚。这对我们开始新婚生活的信心,实在算不上鼓舞!

但神说:“得着贤妻的,是得着好处,也是蒙了耶和华的恩惠”(箴18:22)婚姻是神的祝福,也是他恩典的标记。因此,当耶和华见亚当在园中独居时,就说:“那人独居不好,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”(创2:18)。亚当似乎并未意识到自己需要伴侣,但神知道。他知道每个男人都将从婚姻带来的陪伴、劝勉、亲密关系和结晶中受益。无论我们见过或经历过多少失败的婚姻,婚姻本身仍是美好的,因为这是神设立的。

婚姻是恩赐

当耶稣告诉法利赛人,除非因为淫乱的缘故,神禁止离婚时,门徒们都感到震惊。他们认为耶稣设定的标准太高了,“人和妻子既是这样,倒不如不娶。”但耶稣坚定地说:“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,唯独赐给谁,谁才能领受……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”(太19:10-12;参林前7:7)。

在婚姻中得享丰盛的能力,是神赐给那些愿意领受之人的礼物。这不是靠努力就能获得的,也不是可以强求的;既不能靠功绩赢得,也无法通过交易换取。同时,婚姻不应成为负担、麻烦,或令人恐惧的事物。这是一份来自智慧、良善、慈爱天父的恩典礼物,他最清楚我们的需要。

婚姻是荣耀的

既然婚姻确实如我们迄今为止所说的那样——是出于神的、是美好的,且是恩赐——那么,婚姻必然是荣耀的。当然,我们或许会把“是”替换成“应当是”。我们真能说婚姻本身就是荣耀的吗?绝对可以。看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,各自都受堕落和自身罪性的影响,却能践行一生的盟约,彼此服侍、奉献、关心、相互扶持、在性上满足对方、相爱并忠诚相待,这是一件奇妙、可畏,且真正荣耀的事。

然而,婚姻最根本、最辉煌的荣耀,不在于婚姻本身,而在于它所预表的奥秘。这也引出了我们将要探讨的下一个问题:婚姻的目的是什么?

讨论与反思:

  1. 这部分内容是否帮助你更清晰地理解了婚姻是什么?你能想到身边有哪些夫妻忠实地活出了这样的婚姻见证吗?
  2. 请用自己的话说明,为什么婚姻出于神、是美好的、是恩赐,并且是荣耀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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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3 合神心意的婚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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